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学院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5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学习内容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指定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参加对象
校党委领导班子带头,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全校师生党员参加。
三、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方式,提升学习教育实效。
(一)专题学习。全校党员干部要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点,按照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的要求,4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5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章程》。6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论党的自我革命》。7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8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每周一晚上校级层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夜读;每月20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
(二)专题读书班。围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内容,4—5月份校级层面分阶段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三)专题研讨。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6月份,开展“牢记嘱托、团结奋斗、争创一流”大讨论,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和引领力。
(四)专题培训。根据主题教育学习要求,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资源,6—7月对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一次线上培训。同时,运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校园新媒体平台等,常态做好师生党员的线上培训。
(五)专题党课。“七一”前后,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一次专题党课,重点讲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体会,讲改进工作的方法举措。
(六)专题宣讲。按照“1+4”模式组建书记宣讲团和学工、名师、朋辈、“青马”宣讲团,从5月份开始,开展“新思想专题宣讲校园行”活动,推动新思想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率先垂范。加强理论学习是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先做先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聚焦主题主线、围绕根本任务、把握总体要求、紧扣目标落实,切实做到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推动面上学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基层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理论学习过程作为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严格学习管理。坚持从严从实,高标准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确保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抓到实处、见到实效。注重调动党员干部参与主题教育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党员干部同堂读书交流、同步学习研讨。
附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指定学习书目学习进度安排表》